咨询平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版权所有:杭州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8511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