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相毗连的房屋除必须符合开设娱乐场所的规定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居民楼相毗连的房屋用于开设营业性棋牌室的,必须与居民楼全隔断、无通道;
(2)用于开设营业性棋牌室的房屋与居民楼须隔离不少于两堵的墙壁,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3)持有独立的房屋产权证书;
(4)相毗连居民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无异议(无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居民代表应当持有与娱乐场所相毗连的居民住宅区或居民楼三分之二以上居民的授权文件,其中包括与娱乐场所直接毗连的所有居民的授权文件);
(5)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或环境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